8月28日,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(2025)在广州天河举办。论坛以“改革·法治·湾区:制度型开放新探索”为主题,为探索制度型开放新路径倾注法治力量,服务大湾区高水平对外开放。英国杜伦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副院长陈磊受邀出席,并在主论坛就大湾区法治融合的维度和细化发表主旨演讲。
在论坛现场,他不仅从法律融合的颗粒度视角分享了对于大湾区法治融合的思考,也在接受凤凰网专访时进一步表示,大湾区的法律人才应该兼备中国法和普通法的知识体系,以更好适应大湾区的法治环境与国际化需求。
图:英国杜伦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副院长陈磊
“在粤港澳大湾区学习法律,不是‘二选一’,而是‘内外兼修’。”陈磊表示,无论是香港学生还是内地学生,都应同时掌握中国法与普通法,以更好适应大湾区的法治环境与国际化需求。
对于即将进入法学院的香港学生,陈磊建议选择带有中国法背景的学习方向。他介绍,香港大学、香港中文大学、香港城市大学等香港法学院的法律博士(JD)和法律硕士(LLM)项目早已开设中国法课程,帮助学生在普通法之外接触中国法。“如果香港法学院只教授英国传统普通法,只会永远跟在英国后面。融入中国法,才能培养出既懂普通法又能服务大陆法律市场的复合型人才。”陈磊说。
而对内地学生来说,学习普通法同样意义重大。陈磊指出,纽约、伦敦、香港、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同时也是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,其底色都是普通法。他认为,大湾区内地法学院应在课程体系中更多融入普通法元素,使学生更具竞争力,也更能契合湾区的法治融合趋势。
谈及教学体会,陈磊回忆起自己在中山大学授课时,大部分学生英文水平出色,学习普通法并无障碍。他强调,关键在于课程改革和师资保障。“如果只懂中国法,很难想象中山大学的毕业学生能在香港美资律所成为律师。这就是兼修的价值。”
“普通法不是目的,而是手段。”陈磊表示。中国企业“走出去”后,往往需要在普通法系司法管辖区解决纠纷。通过香港学习普通法,可以让湾区青年律师更得心应手地服务企业国际化发展,这也是大湾区法学教育的独特机遇。